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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男子离婚后他杀害亲生幼子 抛尸水塘获刑五年

来源:蓝琛资讯网   作者:焦点   时间:2024-03-29 05:13:48

  陈红没有想到,南京男离离婚后短短不到一个月的婚后时间,自己就与四岁的杀害尸水娇珠记儿子分别天人永隔,而残忍杀害儿子并抛尸的亲生,竟是幼抛孩子的亲生父亲。日前,塘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刑年

  2018年12月23日下午4点多,南京男离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禄口派出所接到报警,婚后报警人是杀害尸水住在禄口的王甫的大儿子王俊,他表示四岁的亲生弟弟冬冬找不到了,同时反映父亲在和自己争吵时称,幼抛把冬冬扔到了水塘里。塘获接警后,刑年派出所民警找王甫核实情况。南京男离娇珠记王甫乘人不备,跳入水塘里。众人将其救出后送至江苏省人民医院。后王甫被转至南京脑科医院继续治疗。同年12月27日,民警前往医院向王甫询问冬冬的下落,王甫称将小孩扔在了房子下面的水塘里。

  据此情况,禄口派出所组织人员对王甫住所附近的水塘进行打捞,同年12月28日上午在塘内发现一只蓝色袋子。江宁分局刑警大队对现场进行勘验,确定蓝色袋子内为一具男童尸体,死者应为冬冬。至此,王甫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前往南京脑科医院对王甫予以控制。

  据了解,被告人王甫曾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二年,因犯盗窃罪先后于1991年、1994年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八个月。此次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8年12月28日被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监视居住,2019年1月10日被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4日被批准逮捕。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甫犯故意杀人罪,于2019年9月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方起诉指控,2018年11月29日,被告人王甫与陈红诉讼离婚,法院判决被害人冬冬由王甫抚养。2018年12月19日凌晨,王甫因独自抚养孩子心生厌烦,在家中采用手掐颈部、电视连接线勒颈部等手段致冬冬死亡,后将尸体装入塑料袋中并抛入住处附近的水塘内。对于杀子原因,王甫供述称,当时妻子陈红提出离婚,还要把孩子交其抚养,自己很气愤。

  据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王甫患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发病期,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检方认为被告人王甫作案时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日前,南京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红经济损失共计43669元。(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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