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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滥用国际法律程序 注定是一场失败的独角戏

来源:蓝琛资讯网   作者:知识   时间:2024-03-28 21:36:10

  滥用国际法律程序

  菲律宾施压图谋不可能得逞

  3月30日,菲律菲律宾政府不顾中国政府不参与、宾滥不接受国际仲裁的用国重生军嫂初养成立场,向国际仲裁庭单方面提交了所谓诉状。际法角戏菲方还利用媒体大肆炒作,律程歪曲事实,序注曲解法律,定场的独对中国进行不实指责。失败中国政府理所当然加以拒绝。菲律菲律宾滥用国际法律程序,宾滥对中方施压的用国政治图谋不可能得逞。

  不接受菲单方面提起的际法角戏仲裁

  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照会中方,律程将中菲南海争议提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序注对此,定场的独重生军嫂初养成中方多次指出,中菲南海争议的核心是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争议和管辖海域主张重叠争议。领土主权争议并不是《公约》规范事项,不属于《公约》解释或适用的争端。中国作为《公约》缔约国,早在2006年就根据《公约》有关排除性条款作出声明,将包括海洋划界、历史性权利等争端排除于《公约》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之外。因此,中菲间的海域划界等问题,菲方不能在未经中方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提交仲裁。

  对于南海争议的解决途径,中国政府一贯主张由直接当事方协商和谈判加以解决。这既是中菲双方在一系列双边文件中所达成的重要共识,也是2002年中国和包括菲律宾在内的东盟国家共同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一项重要原则。显然,菲方背弃了双边共识和《宣言》承诺,是一种严重缺乏国家诚信的行为。

  菲律宾瞎打“官司”欺世盗名

  菲律宾自知将中菲南海争议付诸《公约》规定的争端解决程序面临无法逾越的法律障碍,于是就采取歪曲事实、曲解法律的手段,企图绕过2006年中国所作出的排除性声明,将岛礁主权和划界争议包装成国际仲裁庭可以受理的《公约》解释或适用的争端。为了达到其目的,菲方采取了偷梁换柱、避实就虚的伎俩,诡称菲方的诉求不涉及岛礁主权归属和划界问题,只请求仲裁庭就中国驻守的有关礁是岛、礁,还是水下地物作出裁决,并裁定这些岛礁能否拥有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然而,根据“陆地统治海洋”的原则,领土或岛屿主权是海洋权益的前提和基础,海洋权益是领土岛屿主权所派生。岛礁归属及其可主张的海洋权益原本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两者密不可分,前者是根本。对此,人们不禁要问: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菲方如此费尽周折,其目的无非有三:一是以小国弱国形象骗取国际同情;二是以维护国际法治的所谓“正面”形象抹黑中国;三是通过提起仲裁“暗度陈仓”,企图将侵占岛礁的行为合法化。

  协商谈判才是解决争议的途径

  中国政府历来主张以协商和谈判的方式解决陆地和海上争议。国际实践表明,协商谈判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最佳道路。

  当前,在中国和大多数东盟国家的努力下,南海形势总体稳定,从中菲关系和东南亚地区和平稳定大局出发,中方一贯致力于通过协商和谈判同菲方解决争端。双方也达成了“循序渐进进行合作,最终谈判解决双方争议”的重要共识,在这方面中菲间曾有过很好的合作。

  中方愿继续为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作出努力,为中菲关系得到改善和发展作出努力。中方有决心、有信心、有耐心推进与菲方的直接谈判。(人民日报)

  菲方举动受到专家一致批评

  违背国际法之举是徒劳的

  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副所长贾宇:无论如何包装,菲律宾所提仲裁都与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问题紧密相关,无法改变事情本质。菲方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是中菲南海争端的根源。

  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吴士存:菲律宾提起仲裁程序的行为是对法律程序的滥用。《公约》明确规定了仲裁程序启动的前提条件是遵循一项基本的国际法原则,即“国家同意原则”。国家对接受仲裁的同意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国家可以根据《公约》授权,对特定领域的争端作出不接受仲裁的保留。2006年我国依据《公约》的这一授权作出声明,对于涉及领土主权、海洋划界等争端,中国政府不接受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二是国家可以通过事前协议主动排除国际仲裁作为争端解决方式。2002年,包括中国和菲律宾在内的各方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已承诺用谈判方式解决有关南海争议。由此可见,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是违背《公约》、违反国际法的行为。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所长曲星:菲律宾清楚地知道,所谓的仲裁结果不一定对其自身有利,也不可能对中国产生任何效力,更不可能导致海上实际控制的现状发生任何有利于菲方的变化,但菲律宾坚持要提交仲裁,无非是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盘算:一是为了影响国际舆论,企图向中国施压;二是为了转移国内民众视线,掩盖自己在黄岩岛轻率挑衅招致极大失败的尴尬处境;三是企图挑起并炒热南海争端,从中谋取非法利益。(人民日报)

  国外专家学者认为菲方强推国际仲裁是——

  一场注定失败的独角戏

  澳大利亚悉尼著名法律专家帕特·麦内拉格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说:“我研究了一下南海的历史情况,黄岩岛最早于公元1279年由中国发现,也是由中国最早于1935年命名。”麦内拉格说,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发现菲律宾的参与。菲律宾从1899年到1987年的八九十年间6个版本的宪法都没有提及南沙群岛的任何岛屿属于菲律宾版图,而到了中国宣布黄岩岛主权62年后的1997年突然宣称对黄岩岛拥有主权。这种主张自然很荒唐。

  菲律宾雅典耀大学教授、中国问题专家林智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菲律宾提交的仲裁不会对整个南海的形势产生大的影响。首先,中国政府并不接受也不参与仲裁,这本身就让国际仲裁的合法性大打折扣。其次,菲律宾政府希望通过提起国际仲裁吸引更广泛的国际注意力,尤其是希望拉拢东盟内部其他南海主权宣示国一起参与针对中国的国际仲裁。但是,越南和马来西亚等国并未同意菲律宾邀请其加入国际仲裁的请求。

  事实上,国际法院和国际海洋法法庭并没有对“执行裁决”的标准或定义作出具体规定,也未规定当事国在不执行裁决时应如何处理。因此,即使国际海洋法法庭的裁决对中国不利,也是无法实施的,并不能对南海争端解决带来决定性意义。以上种种迹象表明,菲律宾主导的这起诉讼,更像是一场自娱自乐的独角戏,注定要以失败收场。(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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