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综合 >独居老人将300万元房产送水果摊主再引热议 “意定监护”是啥?听律师怎么说 正文

独居老人将300万元房产送水果摊主再引热议 “意定监护”是啥?听律师怎么说

来源:蓝琛资讯网   作者:焦点   时间:2024-03-28 20:53:43

原标题:独居老人将300万元房产送水果摊主再引热议 “意定监护”是意定监护啥?听律师怎么说

大河网记者 刘杨

近日,上海一名88岁独居老人将300万元房产送给水果摊主一事引发广泛热议。独居据媒体此前报道,老人律师重生婚宠:顾爷,小媳妇有点乖该老人无亲属照顾,将万是元房摊主照料他,随后老人将房产送给摊主。产送11月24日,水果啥听说老人家属通过媒体回应该事件再次登上热搜榜。摊主其中“意定监护”一词走红网络。再引重生婚宠:顾爷,小媳妇有点乖

什么是热议“意定监护”,律师详解其权益与风险

根据《民法典》第33条的意定监护规定,所谓“意定监护”,独居是老人律师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将万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元房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河南有道律师事务所主任马伟在接受大河网记者采访时介绍,与意定监护相对应的就是法定监护,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意定监护是成年人协议确定监护人的结果,相对于法定监护而言,范围更小,因为法定监护针对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包括成年人和未成年人,而意定监护只能在成年人的范围内进行确认监护人。“意定监护”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监护,这极大地体现了法律制度的人性化和核心点,其目的就是保护公民个人的意思自治原则,法律保障自我决定权的优先实现。

马伟告诉大河网记者,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三条的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标签:

责任编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