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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利用业务便利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等,吉林国诚保险代理遭罚22万元

来源:蓝琛资讯网   作者:娱乐   时间:2024-03-28 19:16:33

  近日,涉利吉林银保监局下发罚单,用业元对吉林省国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诚代理”)的利为利益林国理遭诸天分宝三项违法行为做出处罚,合计罚款22万元,人牟相关负责人同时遭罚。正当

  罚单细数国诚代理的等吉三项违法行为,一是诚保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2021年,险代国诚代理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搭售吉林省珍实惠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制作的罚万“佳援卡”的行为,共销售“佳援卡”3475张,涉利销售金额347500元,用业元诸天分宝为吉林省珍实惠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获取利润69500元。利为利益林国理遭

  孙丽娜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人牟负责公司全面经营管理工作,正当同时间接持有吉林省珍实惠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的等吉股份,并通过其银行卡将国诚代理搭售“佳援卡”的所得转给吉林省珍实惠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是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3月29日,国诚代理聘任孙丽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截至2022年8月,孙丽娜未取得监管部门核准的任职资格。

  三是未按规定设立分支机构,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5月16日期间,国诚代理大安营业部、洮南支公司、伏龙泉镇营业部、农安支公司、镇赉分公司、开安镇营业部等六家分支机构办理了营业执照登记,截至检查日未书面报告监管部门。上述分支机构自2021年1月至检查日共计出单276笔,涉及保费金额866214.49元,共获得佣金626480.91元。

  孙丽娜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全面经营管理工作,同时作为主要股东出席了股东会议,在股东会议做出设立上述六家分支机构的决议后疏于管理,未按要求向监管部门书面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吉林银保监局拟对国诚代理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罚款12万元;对国诚代理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罚款7万元;对国诚代理未按规定设立分支机构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罚款3万元;综上,对国诚代理的上述三个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合计罚款22万元。孙丽娜作为国诚代理负责人一并被罚合计12万元,并被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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